关于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的通知
2021-06-14 19:27
为进一步服务领区侨胞,根据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取消、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》(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)精神,自2021年6月10日起,中国驻迪拜总领馆受理的普通护照加注不再收取费用。
中国驻迪拜总领馆
2021年6月14日